年终奖12月发或1月发,哪个更省钱?税务局最新回应来了。
税务局明确
年终奖个税优惠政策延至2027年底
为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财政部、税务总局发文明确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政策至2027年12月31日。
政策原文:
https://fgk.chinatax.gov.cn/zcfgk/c102416/c5211524/content.html
公告中明确:
一、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公告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二、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这也就是说,年终奖仍可以选择两种计税方式。
其中单独计税方法更适合年薪高年终奖低的朋友,而综合计税更适合年薪低年终奖高的朋友。如果是平时月收入较低,可能连专项附加扣除都无法足额用到,那么把年终奖并到综合所得里,充分扣除,可能缴税更低。而在我们的生活中,大部分人属于年薪高年终奖低,故而采用综合计税的方式需要纳更多的税。
三、本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年终奖当年12月发放或第二年1月份发放
个税处理一样吗?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包括工作未满一年的职工),按年度奖金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如果在今年12月31日前发放,就属于2024年度的收入,可在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期间(2025年3月1日至6月30日)选择享受单独计税优惠政策或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如果在明年1月发放,就属于2025年度的收入,可在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期间(2026年3月1日至6月30日)选择享受单独计税优惠政策或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年终奖“单独计税”和“综合计税”
选那个更划算?
一图带您了解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最新政策:
年终奖怎样申报更节税?
(1)当年收入(含年终奖)减去6万元及三险一金、附加扣除等后应纳税所得额≤0,年终奖选择并入综合所得更节税。
(2)当年收入(含年终奖)减去6万元及三险一金、附加扣除等后应纳税所得额≤36000元,年终奖选择两种方式都可以。
(3)当年收入(含年终奖)减去6万元及三险一金、附加扣除等后应纳税所得额>36000元,由于年终奖单独申报存在雷区等原因,为使税负最低,可在年终奖和工资之间进行分配,分配的年终奖按照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申报。年终奖选择单独申报更节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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