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网讯(记者 张云梅 通讯员 辛组轩报道)近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会同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3家单位联合印发《关于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留疆返疆来疆就业创业的实施方案》,从精准宣传引导、提高培养质量、扩大岗位供给、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保障5个方面提出14条措施,鼓励引导优秀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为新疆高质量发展持续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其中,在精准宣传引导方面,利用线上线下渠道向高校毕业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等精准推送就业政策信息。举办“学子新疆游”活动,鼓励疆内各大景区为在疆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等提供门票优惠政策。依托“新疆365人才网”等就业平台,精准推送全国各类招录招聘政策信息。在疆外重点城市和高校推动合作建立“新疆人才工作驿站”,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包括政策宣介、就业指导、岗位推荐、招录招聘在内的“一站式”服务。
在提高培养质量方面,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台账,加强就业监测统计和形势分析预警。完善产教融合培养机制,聚焦重点产业集群、自贸试验区等重点领域,推动校企联合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鼓励引进国内高校、科研院所建立各类创新平台,建好市域产教联合体和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发挥行业企业、职业院校、技工学校、民办培训机构作用,围绕产业发展、企业需求、个人意向等,开展多元化、针对性职业技能培训。
在扩大岗位供给方面,加大就业岗位开发扩容,每年拓展、归集20万个以上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募集5000个以上实习岗位,组织不少于2500名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见习。优化人才评价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到基层工作的高校毕业生,落实薪资级别、学费代偿等优惠政策,对到中小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职称评定、科研项目经费申请、科研成果或荣誉称号申报等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建立高校毕业生一站式创业服务扶持体系,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提高至5000元;对从事个体经营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3年内按每户每年2.4万元最高限额扣减相应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