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溯2024年,“创新药”首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也再次强调,“健全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制定创新药目录,支持创新药发展。”这一持续且深入的政策导向,充分凸显了政府对创新药产业发展的重视,或将推动我国创新药事业不断迈向新高度。
事实上,一年来,我国医药产业取得的进展有目共睹。日前,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主任医师赵宏表示,“过去一年,国家批准上市的新药有48个,器械有65个,在研新药的数量也已经跃居全球第二位。”
在2024年12月召开的全国医疗保障工作会议上,国家医保局多次提及商业健康险,除了丙类药品目录以外,还表示:将引导商业保险公司将健康险资金的一部分通过规范途径,加大对创新药械研发生产的投入。
2025年初,国家医保局透露,计划于年内发布第一版丙类药品目录。丙类目录主要聚焦创新程度很高、临床价值巨大、患者获益显著,但因超出“保基本”定位暂时无法纳入基本医保目录的药品;在支持落地应用上,国家医保局将探索优化调整支付管理政策,对于丙类目录药品,可不计入参保人自费率指标和集采中选可替代品种监测范围,符合条件的病例可不纳入按病种付费范围,实行按项目付费。
上述规划,既为创新药多元化支付方式的探索做出了铺垫,同时让创新药后续能切实在医院内落地使用更有保障。
作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创新药目录的推动下,商业健康险也将迎来差异化发展的窗口。
但不容忽视的是,推动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离不开配套制度的支撑。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着重强调,“健全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制定创新药目录,支持创新药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