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诸暨的徐先生不慎丢了一块价值33万元的名贵手表,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这块表在短短11天内辗转江浙沪多地,经过多位买家之手,最终以15.3万元的价格买回。
事情要从3月10日晚上说起,当晚诸暨市公安局城东派出所接到徐先生求助,称自己在一家足浴店不慎丢失了一块价值33万元的百达翡丽手表。

这块手表对徐先生来说不仅价值昂贵,更承载着对已故亲人的特殊纪念意义。诸暨公安供图
民警通过监控发现,手表被另一名顾客王某捡走,而王某承认因找不到失主,他将手表以12.5万元的价格转卖了。此后,该手表通过多次转卖,涉及绍兴、南通、上海等多地买家,在上海完成了最后一次交易。
王某表示,其愿意归还转卖所得的12.5万元,徐先生则主动承担差价,最终以15.3万元与上海买家达成了赎回协议。
这一事件不仅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也让人们从法律与道德的角度进行了一次深刻的审视。
那么,捡到他人遗失的高价物品后转卖可能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失主为何需支付差价才能赎回被多次转卖的手表?购买他人捡到的物品违法吗?需承担何种风险?
一起来看《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康达(合肥)律师事务所主任侯卫爽律师的专业解读!
1、捡到他人遗失的高价物品后转卖,可能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侯卫爽:捡到他人遗失的高价物品后转卖,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侵占罪和不当得利。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且拒不交出的行为,构成侵占罪。如果捡到的物品价值较高且拒绝归还,可能会被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如果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刑期可能延长至二年以上五年以下。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捡到他人财物并无法律依据地取得利益,可能构成不当得利。虽然拾得遗失物并不直接等同于不当得利,但拾得人负有妥善保管遗失物的义务。如果将遗失物出售,可能被视为无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返还。
例如,某人捡到贵重的物品并转卖,如果拒绝归还,可能构成侵占罪。正确的做法是尽快与失主联系并归还物品,或者将物品交给公安机关或其他相关部门。
本案中,王某虽未主动归还手表,但在警方介入后退还了转卖所得12.5万元,且协助联系后续买家,其行为因未达到“拒不归还”的严重程度,可能不构成刑法中的侵占罪,但如果失主追究的话,其仍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失主为何需支付差价才能赎回被多次转卖的手表?
侯卫爽:因为买方在购买手表时可能并不知道手表所有权归属和来源,且通过合法途径(如正规市场)购买并支付了相应的对价,应属于“善意取得”。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诸求返还原物;但是,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
根据民法典的上述规定,若买方对于手表来源不知情,且支付了合理对价,仍可取得手表所有权,因此属于善意取得的范畴,在手表的主人要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买方购买时所付的费用。
3、购买他人捡到的物品,违法吗?需承担何种风险?
侯卫爽:购买别人捡到的物品是否违法,需根据购买的物品性质、来源以及购买者的知情情况等因素综合判断。
首先,关于购买捡拾物品的法律性质,若购买的物品是他人遗失的,且卖家是通过捡拾获得,卖家并未获得该物品的所有权,此时的购买行为可能涉及民法上的无权处分问题。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二条,所有权人或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购买者可能需要返还原物。
其次,如果购买者明知购买的物品是他人通过非法手段获得的赃物,购买者的行为可能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情节严重的情况下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合法购买的注意事项:在购买二手物品时,应要求卖家提供合法的来源证明,如购物发票、原购买合同等。对于价值较高的物品,建议在购买前进行专业的鉴定,以确保物品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若对购买的物品存在疑虑,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以避免卷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同时,社会各界也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非法所得的认识和警惕性。
来源:法治日报